上半年茂名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搜狐焦点茂名 2018-08-17 09: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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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调查显示,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06.6元,同比增长8.8%,迈向高质量增长;人均消费支出7373.5元,同比增长11.2%,消费结构升级,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消费结构升级,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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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茂名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实现十九大后经济良好开局。据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调查显示,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06.6元,同比增长8.8%,迈向高质量增长;人均消费支出7373.5元,同比增长11.2%,消费结构升级,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9%,增速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49.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09.3元,增长8.9%,增速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从结构上分析,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工资性收入仍为收入的主体。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632.8元,同比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的51.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贡献率达50.6%;人均转移净收入2484.3元,同比增长13.1%,占可支配收入的16.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603.2元,同比增长7.1%,占可支配收入的24.4%;人均财产净收入1038.4元,同比增长7.2%,占可支配收入的7.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4%  上半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51.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0.4元,增长8.4%。从收入构成上看,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成为茂名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两大类收入合计占比达77.9%。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443.6元,同比增长8.0%;人均转移净收入3295.7元,同比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778.5元,同比增长9.2%;人均财产净收入133.6元,同比增长9.5%。  

收入增幅较大,超全国、全省均值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06.6元,同比增长8.8%。纵向对比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较上年同期高1.2个百分点;横向对比看,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均值0.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均值0.2个百分点,增速在粤东西北12市中排排名前列位。  

稳定的就业市场与增资政策是居民增收的源动力  工资性收入在促进居民增收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是持续增收的主要动力。上半年,茂名继续深入实施的“千人创业带动万人就业”工程,推动实现了高质量就业,全市上半年就业形势稳定。据统计:截至6月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42%,低于3.5%的控制值;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已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60%。另外,企业职工较低工资标准再提高。较新的《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较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显示:全市企业职工月较低工资标准由原1210元/月调整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较低工资标准由原12元/小时调整为14元/小时。  

农产品丰收与产业发展良好,促使居民经营净收入增加  一是全市农业保持较快增长,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18.55亿元,增长5.0%。荔枝和龙眼受气候影响出现上市早产量高的情况,使上半年水果总产量增加,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持续增加。二是加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企业负担逐步减轻,生产成本进一步下降;再加上消费新业态带来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如网络消费带动的快递行业,上半年业务数达1607.58万件,增长40.1%,实现快递业务收入2.71亿元,增长49.7%,切实提高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  

投资渠道拓宽与房价走高,拉动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  房地产业发展迅速,全市房价继续走高,土地和房屋租金也随之水涨船高,助力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同时,居民理财意识越来越强,社会投资理财渠道不断增多,互联网带来了“指尖上的理财”,为居民投资提供更多便利,也有效拉动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  

社保完善与扶贫脱贫显成效,增收底线渐筑牢  全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低保、五保救助、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保障水平大幅提高,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38元/人/月和440元/人/月,较2017年分别增加了58元和40元。数据显示:全市精准扶贫初显成效,2016-2017年累计实际预脱贫贫困人口56131户115608人,180个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53.09元。茂名积极增加贫困户就业机会,每年与珠海市开展针对贫困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与珠海市建立用人单位就业帮扶对接工作开展顺利,有效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上半年居民消费支出情况与特点  衣食住用等消费支出比例下降。从消费结构看:上半年食品烟酒类消费支出2960.9元,同比增长11.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40.2%,恩格尔系数保持基本稳定;衣着类消费支出468.0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6.3%;居住类消费支出1062.9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14.4%;生活用品及服务与其他用品和服务两类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6.7%和2.1%。四大类消费支出的总比重为69.7%,较上年同期缩小0.1个百分点。消费结构更趋合理,发展型享受型消费增速快。代表发展型、享受型消费的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三大类消费支出保持高速增长。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868.2元、教育文化娱乐支出781.1元、医疗保健支出578.0元,同比分别增长13.0%、10.6%和10.8%。城乡消费支出差距大,消费侧重点不同。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789.4元,同比增长11.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419.3元,同比增长10.9%,在特别值上较城镇居民低2370.1元,增速较城镇居民低0.6个百分点。从消费结构上对比,城镇居民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发展型享受型消费占比32.9%,而农村居民在交、教、医等发展型享受型消费上的支出占比27.7%,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仍需继续升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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